為什麼是《先鋒報》必須撤回訴訟?
馬來西亞太平局紳協會主席克倫邦說,以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利益為重,大馬天主教徒應該棄用阿拉,以安撫回教徒的不滿。
首相署部長加米基爾也呼吁天主教會撤回阿拉訴訟。
為什麼非要天主教會讓步?
克倫邦和阿米基爾只想到安撫某一方,卻沒有以同理心和邏輯來看待事情,顯然是想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,或者說,想把問題統統掃入地毯下,完全無視也不願去正視問題真正的癥結。
不要忘記,如果有關當局尊重和平等對待各大宗教,尊崇憲法所賦予的宗教自由,今天就不會發生攻擊教堂事件。
一切都是因為1986年政府禁止其他宗教使用一些宗教名詞即 “Allah”、 “solat”、 “Kaabah” 和 “Baitullah”而開始的。
其實諸如阿拉的字眼,東馬土著基督教徒已經使用很久,而且也都相安無事,若不是內政部干預,根本不足以造成任何問題。
所以,不應該是要天主教會撤回訴訟,而是發表上述談話的人尊重宗教自由,認清事實的前因後果,促請政府撤銷禁令才是。
再者,是之前內政部長希山默許一些人和組織抗議高庭判決(之後他反咬媒體錯誤引述他談話),也是引發教堂被攻擊的原因之一。
現在不幸事件發生了,一些人不是極力加強宗教教育,促進宗教諒解,反而要某一方讓步,這種做法是無助改善國內的宗教關係和加強社會和諧的。
總有一天,問題依然會發生。
有耐心的,等待东马大选来吧,看看民心如何?这个等于是公投,拭目以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