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作劇而已?
January 12th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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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州副總警長說,放火燒回教堂的滋事份子,警方用惡作劇縱火法令(something like that)來對付他們?有沒有搞錯啊?惡作劇?起碼應該用破壞國家安全,buang negeri的法令來殺一儆百啦!如果是燒的是國教宗教的地方,那又怎麼說?警方破案效率為甚麼這麼差,連捉幾個「惡作劇份子」都捉不到?那大家怎麼有信心警方會破其他大案?這不是宗教問題,是破壞國家治安和挑動種族情緒的問題,該站出來講話的華人領袖,你們不能站得強硬一點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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